泰国与柬埔寨就落实停火协议13个要点达成一致

30 丨2天前

2025年8月7日,星期四

柬泰边界总委员会(GBC)会议于周四(8 月 7 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闭幕,标志着两国朝着和平迈出重要一步。 

会议由柬埔寨副总理兼国防部长迪·塞哈 (Tea Seiha) 将军和泰国代理国防部长纳塔蓬·纳帕尼 (Nattaphon Narkphanit) 将军共同主持,旨在解决持续的边境紧张局势并加强上周达成的停火协议。

出席会议的有马来西亚国防部长穆罕默德·卡立德·诺丁等知名官员以及美国和中国的代表。 

此前,2025 年 7 月 28 日,柬埔寨首相洪玛奈和泰国代理总理普塔·威差亚猜在马来西亚布城举行了特别会议。

双方在联合声明中对马来西亚在 8 月 4 日至 7 日主办此次会议和促进筹备讨论中所发挥的作用表示深切感谢。

会谈在建设性的气氛中进行,双方重申致力于全面执行于2025年7月28日午夜生效的停火协议。

此次停火包括一切形式的军事行动,特别是针对平民和民用基础设施的袭击,双方承诺避免无端开火,并不会向边境增派军事力量。

会议达成的主要协议包括

  • 承诺停止一切敌对行动,包括对平民和军事目标的袭击,严格遵守停火协议,不再从2025年7月28日建立的阵地调动部队。

  • 避免采取挑衅性军事行动的协议,包括进入对方领空或在边境修建军事防御工事。

  • 承诺确保平民安全并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特别是有关被俘士兵的待遇和死者死后送回的尊重。

  • 成立由东盟国防武官组成的临时观察员小组(IOT)来监督停火情况,该小组将在等待东盟主导的观察员小组成立期间在柬埔寨和泰国开展工作。

  • 双方还同意继续开展各层级对话,并计划在一个月内举行下一次边界委员会会议。边境军事单位之间的定期沟通以及定期举行的区域边界委员会会议将有助于维护和平,防止局势进一步升级。

  • 本次会议产生的积极势头体现了两国致力于实现本地区持久和平、稳定与合作的决心。


联合新闻声明全文

马来西亚吉隆坡特别边境委员会(GBC)会议

2025年8月7日

1. 柬泰边界特别委员会(GBC)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议由柬埔寨王国副总理兼国防部长迪·赛哈(Tea Seiha)将军阁下和泰王国代理国防部长纳塔蓬·纳帕尼(Nattaphon Narkphanit)退役将军阁下共同主持。马来西亚国防部长穆罕默德·卡立德·诺丁(Mohamed Khaled Nordin)阁下以及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是2025年7月28日在马来西亚布城举行的特别会议的后续会议。特别会议由马来西亚总理拿督斯里安瓦尔·易卜拉欣主持、主持并见证。柬埔寨总理洪玛奈亲王和泰国代理总理普塔·威差亚猜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美国共同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也积极参与。

二、双方对马来西亚政府和国防部于2025年8月4日至7日为特别会议及其秘书处筹备会议提供场地表示诚挚感谢。

3. 此次会晤在建设性和积极的氛围中举行,取得了富有意义的成果。双方重申坚定致力于全面有效执行特别会晤期间达成的停火协议。会晤带来的积极势头体现了双方致力于共同致力于实现持久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互利共赢的共同决心。

四、本着此精神,双方同意如下:

a. 双方同意在所有情况下、所有地区停火,停火范围涵盖所有类型的武器,包括针对平民、民用物体和对方军事目标的攻击。双方必须避免无端向对方阵地或部队开火。本协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反。

b. 双方同意维持现有部队部署,不再进一步调动,与2025年7月28日24时(当地时间)停火生效时的部署一致。不得调动部队,包括向对方阵地巡逻。

c. 双方同意不在整个柬泰边境增兵。任何增兵都将加剧紧张局势,并对长期解决局势的努力产生负面影响。

d. 双方同意不采取可能加剧紧张局势的挑衅行动,包括自2025年7月28日24时(当地时间)停火之日起,不进行进入对方领空、领土或阵地的军事活动。双方同意不在己方领土以外修建或加强任何军事基础设施或防御工事。

e. 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平民和民用物体使用任何形式的武力。此类行动不仅危及边境地区社区,还违反国际法,损害不遵守方的国际形象。

f. 双方同意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妥善处理被俘士兵,包括其生活条件、住所、食物和受伤时的医疗救治。如一方希望将其受伤士兵或不在另一方控制下的平民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接收方可根据其医疗设施的容量,包括现有设备、人员或医疗伦理,逐案决定其应对措施。被俘士兵应在现行敌对行动结束后立即根据1949年《日内瓦第三公约》第118条和《习惯国际人道主义法》第128(A)条的规定予以释放和遣返。双方同意交换信息,并在充分尊重人道主义原则和管辖权的情况下,协助死者在约定地点有尊严地及时返回,不得跨越边界,并确保采取适当措施,在卫生和尊重的条件下确认死者身份并进行处理,以防止死者死亡。

g. 一旦发生武装冲突,无论有意或无意,双方必须通过现有双边机制迅速在地方层面进行磋商,防止局势在整个边境地区升级。长期冲突将危及双方平民和士兵的安全,加剧紧张局势,从而使共同解决问题的努力更加复杂化。

八、双方同意不传播虚假信息或假新闻,以缓和紧张局势,减轻公众负面情绪,营造有利于和平对话的环境。

(一)双方继续致力于落实2025年7月28日特别会议达成的共识,包括停火和成立由马来西亚牵头的东盟观察员小组,以核实和确保其落实。

j. 双方同意指派各自的区域协调委员会(RBC)执行停火协议,由马来西亚牵头的东盟观察员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区域协调委员会将定期举行会议,并通过各自的国家指挥系统向区域协调委员会提交报告。

k. 双方同意,在2025年7月28日双方在布城商定的由马来西亚牵头的东盟观察员小组成立之前,将在柬埔寨和泰国各自独立组建由马来西亚国防武官率领、由东盟成员国驻柬埔寨或泰国国防武官组成的临时观察员小组(IOT),定期观察双方停火执行情况。IOT由东道国与马来西亚协商后独立组成。IOT将不跨越边界开展工作,并将与两国的常驻联合国代表处(RBC)和常驻联合国代表处(GBC)密切协调和磋商。

(一)双方同意保持各层级的经常性沟通,特别是:

——双方边境各军区、各军区、各部队保持经常性沟通,努力和平解决一切问题,避免冲突。

− 在本次特别 GBC 会议后两周内召开区域边境委员会 (RBC) 会议,主办方将按照常规轮换方式确定。

− 保持部长和国防部队首领之间的定期直接沟通渠道。

m. 双方同意于2025年8月7日后一个月内(地点另行商定)举行下一次GBC会议。否则,应立即召开GBC特别会议,会议形式与本次GBC特别会议相同,讨论停火事宜。

转自 - The Nation Thai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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